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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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头孢他啶。 |
五味子、女贞子、连翘、莪术、苣荬菜、灵芝孢子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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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世博金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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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72 |
国药准字Z2006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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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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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注射用头孢他啶: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胆系感染等每日4-6克,分2-3次静滴或静注,疗程10-14日。 2、泌尿系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每日2-4克,分2次静滴或静注,疗程7-14日。 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绿脓杆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感染,可酌情增量取每日0.15-0.2g/kg,分3次静滴或静注。 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每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随后每月递减,再连服3个月。减量第1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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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心电图异常(左前分枝阻滞,T波改变),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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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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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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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药理作用:动物试验结果提示:六味五灵片可抑制CCl4引起的大鼠血清转氨酶的升高、总蛋白 (TP)和白蛋白(ALB)降低,减少肝胶原蛋白含量;抑制D-半乳糖胺(D-GalN)所致小鼠血清转氨酶升高。对卡介苗(BCG)加脂多糖(LPS)诱导的小鼠免疫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促进小鼠半数溶血素及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功能、淋巴细胞转化率的提高。对扑热息痛所致肝损伤小鼠的碱性磷酸酶 (ALP)活性显著下降,血中甘油三酯(TG)含量降低;使磺溴酞钠(BSP)在小鼠肝脏潴留量有下降作用。可抑制 2.2.15 细胞表面抗原(HBsAg)、 e抗原(HBeAg)的复制和表达;抑制感染鸭乙型肝炎病毒的鸭血清中鸭乙型肝炎病毒DNA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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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10、儿童用药: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11、老年患者用药: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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