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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他啶

头孢他啶

处方药 医保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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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他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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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他啶
头孢他啶
吲哚美辛巴布膏
吲哚美辛巴布膏
主要成分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头孢他啶。

本品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辅料成分为:克罗米通、N-甲基-2-吡咯烷酮、薄荷油、聚丙烯酸酯、羧乙烯聚合物、甲基纤维素钠、明胶、氢氧化铝凝胶、蓖麻油60、聚山梨醇酯、聚丁烯、丙二醇、浓缩甘油、液体石蜡、酒石酸、依地酸二钠、茴香油、无水硅酸、氧化钛。

生产企业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Nipro Pharma Corporation Sait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972

国药准字HJ201810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用法用量

注射用头孢他啶: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胆系感染等每日4-6克,分2-3次静滴或静注,疗程10-14日。 2、泌尿系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每日2-4克,分2次静滴或静注,疗程7-14日。 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绿脓杆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感染,可酌情增量取每日0.15-0.2g/kg,分3次静滴或静注。 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每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贴用于患部关节或疼痛部位,每日1—2次。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1)运动创伤(如扭伤、拉伤、肌腱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如颈部、肩背、腰腿等)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如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本品为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通过抑制环氧化酶活性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解除内源性前列腺素的致炎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对因外伤或风湿病引起的炎症,本品可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10、儿童用药: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11、老年患者用药: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