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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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头孢他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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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Janssen Pharmaceutica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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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972 |
国药准字J201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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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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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注射用头孢他啶: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胆系感染等每日4-6克,分2-3次静滴或静注,疗程10-14日。 2、泌尿系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每日2-4克,分2次静滴或静注,疗程7-14日。 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绿脓杆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感染,可酌情增量取每日0.15-0.2g/kg,分3次静滴或静注。 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每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开始使用时, 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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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9.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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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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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系感染、腹腔胆系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绿脓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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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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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10、儿童用药: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11、老年患者用药: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 因此尤其是在递增给药初期时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2.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道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本品与其它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相比,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因此与该类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发生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已有报道指出,服用典型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4.对于老年患者,肝病患者,肾病患者或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用法用量]部分或遵医嘱。5.患有帕金森氏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6.典型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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