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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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孟多酯钠。 |
活性成分:布林佐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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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 |
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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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057 |
注册证号H20140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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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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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 1、成人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常规治疗,每次0.5-1g,每4-8小时1次。 (2)预防术后感染,术前0.5-1小时给予1-29,术后每6小时给药1-29,持续24-48小时。 2、儿童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常规治疗,1个月以上儿童,50-100mg/(kg·天),分3-4次给药。 (2)预防术后感染,3个月以上儿童,50-100mg/(kg·天)。 |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1滴派立明,每天两次。有些患者每天三次时效果更佳。通常推荐在点药后压迫鼻泪道或者是轻轻闭上眼睛。这样可以减少眼部应用时全身的吸收剂量,从而减少全身副作用。当用派立明替代另外种抗青光眼药物时,停用该药物,并在第二天开始使用派立明。假如同时应用不止一种抗青光眼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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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在超过15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或者联合0.5%噻吗心安使用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局部症状是:味觉改变(口苦或者异味)(5.3%),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待续几秒到几分(4.8%)。 下列是派立明临床研究中报道的明确的、很可能或者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它们的发生概率是常见(不到10%)或者少见(不到1%) 眼度作用 常见:礼物模糊,眼部不适(滴药时灼烧感或者刺痛),异物感和眼部充血。 少见:眼干、眼疼、眼分泌物增多、瘙痒、角膜炎、睑炎、结膜炎、睑缘硬结、发粘感、流泪、眼疲莲、角膜病变、结膜滤泡和视力异常。 下列眼部影响仅见于派立明与噻吗心安联合使用: 少见:角膜糜烂 全身作用 派立明是一种可被全身吸收的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因此虽然临床观察中没有发现与该类药物相关的其它副作用,但这些不良反应可能出现。 味觉异常(滴药后口苦和异味)是临床观察中报告的与派立明使用有关的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这可能和药物通过鼻泪管到达鼻咽部有关。滴药后压迫鼻泪道以及轻轻闭上眼睛有助于减少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参见[用法用量])。 全身整体作用 少见: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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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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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没有研究派立明在孕妇中使用情况。动物实验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危害还不得而知。除非明确的需要,孕妇不要使用派立明。哺乳期妇女现在还不知道布林左胺是否通过人类的乳汁排泌,但可通过小鼠的乳汁排泌。因此在母乳喂养时强烈推荐避免使用派立明。儿童用药:没有派立明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效果和安全性的资料。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派立明。老年用药:对于老年人没有更改药物剂量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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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肺部感染、尿路感染、胆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腹腔感染等。具体敏感细菌所致的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酶和不耐青霉素酶)、β-溶血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所引起的。 |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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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可能产生伪膜性结肠炎的症状。此外偶有恶心及呕吐的报告。与一些青霉素及其他头孢菌素相同,偶有暂时性肝炎及胆汁滞性黄疸的报告。 2、过敏性反应:斑丘疹状红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均有报告。患者原有过敏性病史,尤其是对青霉素呈过敏者,更易发生过敏反应。 3、血液: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比较罕见。有些患者,在头孢菌素治疗期间,会发生直接Coombs氏反应阳性。 4、肝脏:会有暂时性SGOT,S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之报告。 5、肾脏:会有肌酸酐清除率降低之报告,特别是肾功能差之患者。其他头孢菌素亦偶有发现血尿素氮(BUN)短暂升高的现象。50岁以上的病人发生频率会随着增加,一些此类症状同时伴有轻微血清肌酐值的升高。 6、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罕见的报告中会提到会产生出血性或无出血性凝血酶原过少症,但经注射维生素K后很快复原。此种偶发病症常发生在老年,虚弱或维生素K缺乏的患者。对主要的革兰氏阴性细菌及厌氧菌具有感受性的抗生素治疗此种患者,被认为是改变肠内细菌微生物的数目和种类,其结果造成维生素K合成的降低。预防注射维生素K最适应与此种患者,尤其在施行肠内消毒及进行外科手术时。 7、局部反应:有时在肌肉注射部位有点痛,静脉炎罕见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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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时立即注射肾上腺素或采取其他急救措施。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假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1)有报道称,在所有的广谱性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中都可以使患者产生假膜性结肠炎,因此,在抗生素的治疗中考虑伴有腹泻的患者是因抗生素使用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可由轻度发展至具有致命性。广谱性抗生素使用改变了正常菌群,引起厌氧芽孢杆菌的扩增。研究表明由厌氧芽孢杆菌产生的毒素是产生抗生素性结肠炎的主要原因。 (2)只要停止用药,轻度的假膜性结肠炎就可自动治愈,中至重度的抗生素性结肠炎需采用乙状结肠镜检查,用微生物法治疗的同时需加液体、蛋白质和电解质补充。当停药后症状仍未缓解或加重时,需口服万古霉素,用于治疗抗生素性假膜性结肠炎(因厌氧芽孢杆菌引起)。其他原因引起的结肠炎应被排除。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减少剂量,并须注意出血并发症的发生。若应用大剂量,偶可发生低凝血酶原血症,有时可伴出血,因此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测定出血时间。虽然本品罕见引起肾功能改变,但必须推荐测量肾功能状况,尤其针对使用最大剂量的严重患者。 5、应用本品期间饮酒可出现“双硫仑”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期间和以后数天内,应避免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发生假阳性反应,采用葡萄糖酶法测定尿糖,其结果不受影响;以磺基水杨酸检测尿蛋白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应用本品期间可出现暂时性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升高。 7、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促使耐药菌株的增加,故在治疗期间,如发现有再度感染时,得重做药敏试验。 8、有报告指出同时并用氨基糖苷类及头孢菌素类的抗生素可能与肾毒性有关。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乳汁中本品含量甚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权衡利弊。 (1)妊娠—鼠生殖研究显示,本品投入500或1000mg/千克/天,未发现繁殖力减小或对胎儿伤害情形发生。但目前尚未对怀孕妇女做适当并严密控制研究,由于动物生殖力研究并不一定为人类反应的前兆,因此妊娠期间,确实需要时方可使用。 (2)某些beta-lactam抗生素具有N-methylthiotetrazole侧链,在新生鼠最初精子生发期(6-36日龄)给予此类药品,有延迟睾丸胚上皮成熟作用的报告。动物实验:以头孢孟多1000mg/千克/天给予6日—36日龄动物(大约最大临床使用量的五倍),其成熟延缓现象显著,睾丸重量减少,精子生发期主波中胚细胞数目减少;而给予鼠50或100mg/千克/天,则此现象轻微;有些动物在6日-36日龄间投入1000mg/千克/天,性成熟后不孕。 (3)在性发育前的新生小白鼠(4日龄或更小)或老年鼠(大于36日龄),用药显示并不对其子宫产生任何损伤。鼠身上此种发现,对于人是否有意义,由于最初精子生发期时间差异,精子生成速率及发生期持续时间的不同,目前尚不得而知。 10、儿童用药:1个月内的新生儿和早产儿不推荐应用本药。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12、药物过量:大剂量给药时,头孢菌素会引起癫痫发作。特别是病人的肾脏会受到损害。当患者的肾脏功能受到损害时必须将剂量减少(参看给药剂量)。如果癫痫发作应立即停止给药,若出现临床症状应给予抗惊厥药的治疗,在无法治疗这种过量反应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血液透析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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