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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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力农。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化学名称:11β,17a,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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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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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48 |
注册证号H2017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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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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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氨力农: 1、氨力农静脉注射粉针每支加注射用氨力农溶剂1支温热,振摇,完全溶解后,再用适量的生理盐水稀释后使用。 2、负荷量:0.5-1.0mg/kg,5-1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继续以5-10μg/kg·min静脉滴注,单次剂量最大不超过2.5mg/kg,每日最大量<10mg/kg。疗程不超过2周。 3、应用期间不增加洋地黄的毒性,不增加心肌耗氧量,未见对缺血性心脏病增加心肌缺血的征象,故不必停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扩张剂。 氨力农注射液: 氨力农注射液用适量生理盐水稀释后,一般先以0.5-1.0mg/kg静脉注射5-10分钟,再以5-10μg/k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必要时30分钟后可再静脉注射0.5-1.0mg/kg一次,每日总剂量不宜超过5-10mg/kg,医师应依据病情随时调整剂量。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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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低血压禁用。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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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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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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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对洋地黄、利尿剂及扩血管药治疗无效的心衰患者。 |
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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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注射用氨力农: 1、可有胃肠反应、血小板减少(用药后2-4周)、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及肝肾功能损害。 2、偶可见过敏反应,出现发热、皮疹、偶有胸痛、呕血、肌痛、精神症状、静脉炎及注射局部刺激。 3、长期口服副作用大,甚至导致死亡率增加,口服制剂已不再应用。 氨力农注射液: 1、主要表现为胃肠反应、血色素、血小板减少、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及肝肾功能损害。另可表现为心悸,胸闷。 2、个别病人可出现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偶有胸痛及注射局部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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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注射用氨力农: 1、氨力农在溶媒中成盐速度较慢,需40-60℃,温热、振摇、待溶解完全后,方可稀释使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3mg/ml。 2、用药期间应监测心率、心律、血压、必要时调整剂量。 3、不宜用于严重瓣膜狭窄病变及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或其他急性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慎用。 4、合用强利尿剂时,可使左室充盈压过度下降,且易引起水、电解质失衡。 5、对房扑、房颤患者,因可增加房室传导作用导致心室率增快,宜先用洋地黄制剂控制心室率。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7、尚无用于心肌梗死经验,应慎重。 8、应监测血小板计数和肝肾功能变化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氨力农注射液: 1、用药期间,应监测心律(率)、血压、必要时调整剂量。 2、不宜用于重度瓣膜狭窄病。 3、因增强心肌收缩力,可能加重肥厚性心肌病的流出道梗阻。 4、合并用强利尿剂时,应注意使左室充盈压过度下降,必要时需补充水及电解质。 5、对房颤、房扑患者,因可增加房室传导作用导致心室率增快,宜先用洋地黄制剂控制心室率。 6、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7、急性心肌梗塞、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见【注意事项】。 9、儿童用药:见【注意事项】。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 2.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 3.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 4.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 5.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 6.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 7.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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