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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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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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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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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钾,其化学名称:L-2-氨基丁二酸钾半水合物。

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01

国药准字H200931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给以门冬氨酸钾1.71-5.14g(即K+:10-30mEq,本品1-3支),用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其他适宜稀释剂稀释,稀释液浓度在0.68%(K+:40mEq/L)以下,静脉滴注速度毎分钟不超过8mL,每天给药量不超过17.1g(即K+:100mEq,本品10支)。给药量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症状增减,或遵医嘱。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250mg,每天一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250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125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这组病人,从对照实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本品。 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体癣、股癣:2至4周。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副作用

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高钾血症患者。 2、高钾型周期性麻痹者,可能会引起麻痹发作。 3、对本品成份过敏者。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前一日的排尿量少于500ml,或给药前排尿量少于20ml/h,或更少)此类患者排钾减少,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5、肾上腙皮质功能减退(阿狄森氏病):此类患者由于醛固酮分泌的减少导致排钾障碍,可能产生高钾血症。 6、正在使用依普利酮的患者。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药理作用

1、静脉滴注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引起疼痛,甚至引起静脉炎。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速度较快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可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跳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P-R间期延长等。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后数周内可以恢复。罕见:有报告与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的皮疹发生,应终止特比萘芬治疗。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患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注意事项

1、当快速静脉注射钾离子时,会导致心律失常,某些情况还会岀现心跳骤停。所以本品不得直接静脉注射,只能用于静脉滴注,本品必须稀释到K+浓度在40mEq/L以下,摇匀后使用;当大量给予本品且与复方氨基酸制剂合用时,要注意电解质平衡。 2、用药期间,应关注血中电解质和心电图的变化,尤其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检查血或尿中的钾浓度、肾功能及心电图等,如果用药过程中产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止用药。 3、低钾血症同时伴有低氯血症性碱中毒时,给予本品的同时应给予氯。 4、以下患者应慎用: (1)肾功能低下或肾功能不全患者:此类患者排钾能力降低,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的发生。 (2)急性脱水,大面积组织损伤(如,烧伤或外伤等)患者;细胞内钾向细胞外转移,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3)患有容易导致高钾血症疾病的患者(低肾素性低醛固酮症)。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并终止特比萘芬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mol/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