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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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钾。 |
化学名称: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分子式:C19H15NaO4分子量:3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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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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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05 |
国药准字H3702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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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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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给以门冬氨酸钾1.71-5.14g(即K+:10-30mEq,本品1-3支),用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其他适宜稀释剂稀释,稀释液浓度在0.68%(K+:40mEq/L)以下,静脉滴注速度毎分钟不超过8mL每天给药量不超过17.1g(即K+:100mEq,本品10支)。给药量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症状增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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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高钾血症患者。 2、高钾型周期性麻痹者,可能会引起麻痹发作。 3、对本品成份过敏者。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前一日的排尿量少于500ml,或给药前排尿量少于20ml/h,或更少)此类患者排钾减少,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5、肾上腙皮质功能减退(阿狄森氏病):此类患者由于醛固酮分泌的减少导致排钾障碍,可能产生高钾血症。 6、正在使用依普利酮的患者。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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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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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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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静脉滴注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引起疼痛,甚至引起静脉炎。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速度较快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可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跳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P-R间期延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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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快速静脉注射钾离子时,会导致心律失常,某些情况还会岀现心跳骤停。所以本品不得直接静脉注射,只能用于静脉滴注,本品必须稀释到K+浓度在40mEq/L以下,摇匀后使用;当大量给予本品且与复方氨基酸制剂合用时,要注意电解质平衡。 2、用药期间,应关注血中电解质和心电图的变化,尤其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检查血或尿中的钾浓度、肾功能及心电图等,如果用药过程中产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止用药。 3、低钾血症同时伴有低氯血症性碱中毒时,给予本品的同时应给予氯。 4、以下患者应慎用: (1)肾功能低下或肾功能不全患者:此类患者排钾能力降低,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的发生。 (2)急性脱水,大面积组织损伤(如,烧伤或外伤等)患者;细胞内钾向细胞外转移,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3)患有容易导致高钾血症疾病的患者(低肾素性低醛固酮症)。 |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4.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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