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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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门冬氨酸钾。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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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康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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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05 |
国药准字H1502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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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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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门冬氨酸钾注射液: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给以门冬氨酸钾1.71-5.14g(即K+:10-30mEq,本品1-3支),用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或其他适宜稀释剂稀释,稀释液浓度在0.68%(K+:40mEq/L)以下,静脉滴注速度毎分钟不超过8mL每天给药量不超过17.1g(即K+:100mEq,本品10支)。给药量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症状增减,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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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高钾血症患者。 2、高钾型周期性麻痹者,可能会引起麻痹发作。 3、对本品成份过敏者。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前一日的排尿量少于500ml,或给药前排尿量少于20ml/h,或更少)此类患者排钾减少,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5、肾上腙皮质功能减退(阿狄森氏病):此类患者由于醛固酮分泌的减少导致排钾障碍,可能产生高钾血症。 6、正在使用依普利酮的患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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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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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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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静脉滴注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引起疼痛,甚至引起静脉炎。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速度较快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可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跳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P-R间期延长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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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快速静脉注射钾离子时,会导致心律失常,某些情况还会岀现心跳骤停。所以本品不得直接静脉注射,只能用于静脉滴注,本品必须稀释到K+浓度在40mEq/L以下,摇匀后使用;当大量给予本品且与复方氨基酸制剂合用时,要注意电解质平衡。 2、用药期间,应关注血中电解质和心电图的变化,尤其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检查血或尿中的钾浓度、肾功能及心电图等,如果用药过程中产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止用药。 3、低钾血症同时伴有低氯血症性碱中毒时,给予本品的同时应给予氯。 4、以下患者应慎用: (1)肾功能低下或肾功能不全患者:此类患者排钾能力降低,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的发生。 (2)急性脱水,大面积组织损伤(如,烧伤或外伤等)患者;细胞内钾向细胞外转移,可能导致高钾血症。 (3)患有容易导致高钾血症疾病的患者(低肾素性低醛固酮症)。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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