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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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磺丙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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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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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30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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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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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氯磺丙脲片: 口服。常用量一次0.1-0.3g,一日一次。开始在早餐前服0.1-0.2g,以后每周增加50mg,一般剂量每日0.3g,最大剂量每日0.5g;分次服可减少胃肠反应,也可改善高血糖的控制。对成人尿崩症,每日0.1-0.2g,一次服,每2-3日按需递增50mg,最大剂量0.5g。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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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和心衰患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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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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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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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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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4、可引起水钠潴留、低血钠症。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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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排泄较甲苯磺丁脲慢,不要在晚上、尤其不进食情况下服药,易发生低血糖,引起低血糖反应时间持久而严重,纠正低血糖后也要注意观察3-5日。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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