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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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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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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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29 |
国药准字H20193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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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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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每日300-450mg(12-18片),分次服,症状减轻后再减至每日100-150mg(4-6片)。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2、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
成人:当维格列汀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或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当维格列汀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建议早晨给药。并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以降低低血糖的风险。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中的推荐使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请参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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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据国外文献报道: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维格列汀50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m(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mg每日给药一次)。。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mg每日给药一次治疗(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i00mg每日给药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未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相关。罕见有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报告。在报告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恢复正常。从没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2正常值(U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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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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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维格列汀用于妊娠妇女的相关数据较少。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高剂量维格列汀已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风险未知。由于缺乏在人类中应用数据,因此在妊娠期不可使用本品。哺乳:目前尚不知晓维格列汀在人类中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维格列汀能够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在哺乳期不可使用本品。生育:未进行维格列汀与人类生育能力的关联性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本品不推荐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患者中使用。老年用药:分别在年龄≥65岁和≥75岁的患者中进行本品临床研究显示,与青年患者相比,老年患者在药物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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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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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6、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7、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8、少见骨髓抑制。 9、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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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10、本品颜色变深或有沉淀时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应稀释后缓慢注射。 12、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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