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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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美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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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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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29 |
国药准字H2020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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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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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每日300-450mg(12-18片),分次服,症状减轻后再减至每日100-150mg(4-6片)。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2、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
推荐用法本品的有效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7mg每日一次。剂量应按7mg的增量逐渐增加到28mg每日一次的维持剂量。剂量增加的最短推荐时间间隔为1周。只有在当前剂量已被良好耐受时才可以进行剂量的增加。最大推荐剂量为28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不同时服用。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被拆开、咀嚼或碾碎服用。如果患者漏服单一剂量的本品,下一次不能服用双倍剂量的药品。下一服药剂量应按照计划进行。如果患者若干天未服用本品,则需要从低剂量开始服用,并按上述步骤重新增加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肌酐清除率为5-29mL/min)建议的维持剂量(和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1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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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1)临床研究经验在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临床疗效评估研究中,总计纳入676例中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患者(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28mg/天剂量组341例,安慰剂对照组335例),治疗周期长达24周。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广泛的条件下进行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其它药物的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也不能反映实际使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导致停药的不良反应: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因不良反应导致停药的患者百分比分别为10%和6%。导致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眩晕,患者百分比为1.5%。 最常见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和眩晕。其最常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且发生频率高于安慰剂组。下表1列出了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组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表1请详看说明书原件)癫痫:尚未在癫痫患者中进行美金刚的系统性评价。在美金刚的临床试验中,美金刚治疗组患者的癫痫发生率为0.3%,安慰剂组患者的癫痫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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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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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目前没有足够数据说明孕妇使用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时相关的发育风险。妊娠期给予母体毒性最小剂量美金刚的大鼠的后代中观察到不良的发育影响(体重下降和骨骼骨化)。这些剂量比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每日推荐的最大剂量要高。在美国一般人群中,临床公认的怀孕中主要先天缺陷和流产的估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对于适应症的人群,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尚不清楚。数据:动物数据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大鼠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导致在测试的最高剂量下胎儿骨骼骨化减少。较高的无副作用剂量(6mg/kg)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人体最大推荐每日剂量(MRHD)28mg(以mg/m’为基础)的2倍。在器官发育期间给兔子口服美金刚(0、3、10或30mg/kg/天)不会导致不良的发育影响。以mg/m'为基础,测试的最高剂量约为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MRHD的20倍。在大鼠交配前和整个过程中口服美金刚(0、2、6或18mg/kg/天),雌性大鼠在胎儿器官发育或整个哺乳期至断奶持续口服美金刚。在最高剂量的测试中,观察到胎儿骨骼骨化减少和幼仔体重下降。发育不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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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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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6、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7、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8、少见骨髓抑制。 9、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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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10、本品颜色变深或有沉淀时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应稀释后缓慢注射。 12、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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