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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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班布特罗,化学名称为: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 分子式:C18H29N3O5·HCl 分子量:4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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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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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29 |
国药准字H200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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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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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每日300-450mg(12-18片),分次服,症状减轻后再减至每日100-150mg(4-6片)。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2、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 ~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 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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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心悸、心动过速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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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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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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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6、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7、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8、少见骨髓抑制。 9、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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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10、本品颜色变深或有沉淀时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应稀释后缓慢注射。 12、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 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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