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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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非索非那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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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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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29 |
国药准字H2006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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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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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每日300-450mg(12-18片),分次服,症状减轻后再减至每日100-150mg(4-6片)。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1、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2、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
因国外研究显示同时服用果汁等饮料可能影响本品疗效(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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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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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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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中未表现明显的致畸作用。但由于对怀孕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在怀孕期间只有当潜在的利益远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使用。 当大鼠口服本品为人用最大剂量的3倍剂量时,观察到幼仔体重增长和存活率呈剂量相关性下降。但对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许多药物均可以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本品对6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尚不能确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反应是否有差异。但是由于该药物经肾脏排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药物毒性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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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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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6、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7、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8、少见骨髓抑制。 9、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药理作用;盐酸非索非那定是具有选择性外周H1受体拮抗作用的抗组按药物。盐酸非索非那定在大鼠中抑制组胺从腹膜肥大细胞释放。在实验动物中,没有观察到抗胆碱、α1-肾上腺素或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作用,也未观察到镇静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本品不能通过血脑屏障。 毒理作用:对QTC的影响:狗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一天两次,剂量30mg/kg(血浆中原药浓度相当于推荐成人最大口服剂量下的9倍),家兔静脉注射10mg/kg(血浆中原药浓度相当于推荐成人最大口服剂量下的20倍),给药1小时,没有出现QTC延长。对钙通道流、延迟性钾通道流、豚鼠肌细胞动作电位周期、新生大鼠肌细胞钠通道流、人体心脏克隆的多个延迟整流钾通道(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浓度达到1×10-5M)均未见明显影响。 遗传毒性:盐酸非索非那定体外细菌回复突变试验、CHO/HGPRT正向突变试验、大鼠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小鼠体内微核试验结果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150mg/kg(相当于推荐临床最大口服剂量下暴露量的3倍),观察到剂量依赖性的胚胎植入数量减少和植入后丢失增加,幼仔体重增长和存活率呈剂量相关性地下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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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10、本品颜色变深或有沉淀时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应稀释后缓慢注射。 12、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本品不能与铝、镁抗酸剂在短时间内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首次剂量需减半;本品不宜与果汁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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