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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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钠。 |
化学名称:3,5-二氨基-6-(2,3-二氯苯基)- 1,2,4-三嗪分子式:C9H7N5Cl2分子量:25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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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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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672 |
注册证号H2018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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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人群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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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2、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 3、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出生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5、肾功能不全者: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或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6、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7、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在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
可以分散在少量水中,或用少量水整片吞咽。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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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从癫痫或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试验数据中所识别的不良反应,分成了适应症特定的章节。通过上市后监测所识别的这两个适应症的不良反应包含在新增的上市后不良反应章节中。在考虑拉莫三嗪的整体安全性状况时,应同时参考这三个部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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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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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生育力:在动物的生殖实验中,本品不损害生育力。本品对人类生育力的影响尚无经验。致畸性:本品是一种弱的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妊娠期母亲使用叶酸抑制剂治疗时,理论上有胎儿致畸的危险。但是,在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本品的剂量超过人类治疗剂量时并未有致畸作用。妊娠期:来源于几个前瞻性的妊娠研究档案的上市后资料记录了超过8700名处于妊娠前三个月的孕妇暴露于本品单药治疗下的数据。总体而言,这些数据并未表明会增加先天畸形的风险。尽管从有限的几个登记研究获得的数据报告有增加单纯唇裂的风险,一项已完成的病例对照研究表明,与暴露本品后产生的其它缺陷相比唇裂风险并未增加。本品联合用药的数据资料尚不足以评估本品是否影响与其联用的其他制剂的致畸风险。与其他药物一样,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本品。妊娠期间的生理变化可能会影响本品的水平和/或治疗效果。已有在妊娠期间降低本品水平的报告。孕妇在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应保证适当的临床处理。哺乳期:有报道显示本品能够以高浓度进入乳汁,其结果可以导致婴儿的本品总水平近似达到母体的50%。因此,在某些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本品的血清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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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人群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1.简单部分性发作。2.复杂部分性发作。3.继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4.原发性全身强直一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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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大剂量氨苄西林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应用氨苄西林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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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3、本品须新鲜配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
1.严重皮疹 儿童患者:一项前瞻性的队列研究显示,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患者(2~17岁)中,与停用本品和住院治疗相关的严重皮疹发生率大约是0.3-0.8%。在一项前瞻性的队列研究中,1983名接受本品辅助治疗的儿童患者(2~16岁)中有1例皮疹相关死亡。另外,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上市后经验中,罕见伴随或不伴随永久性后遗症和/或死亡的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有证据表明,儿童患者的多药治疗方案中合用丙戊酸盐会增加发生严重、威胁生命的皮疹风险。合用丙戊酸盐的儿童患者中严重皮疹的发生率为1.2%(6/482),而不合用丙戊酸盐的该比例为0.6%(6/952)。 成年患者:上市前的癫痫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治疗的成年患者中与停用本品和住院治疗相关的严重皮疹发生率是0.3%(11/3,348)。在双相和其他情绪障碍的临床试验中,以本品作为初始单药治疗的成年患者严重皮疹的发生率是0.08%(1/1,233),而以本品作为辅助治疗的成年患者严重皮疹发生率是0.13%(2/1,538)。在这些受试者中没有出现死亡。但在全球范围内的上市后经验中,有罕见的皮疹相关死亡病例报告,但是其数量太少而不能精确估计其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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