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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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哌拉西林钠。 |
化学名称:3,5-吡啶二羧酸,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2-[(3,3-二苯基丙基)甲胺]-1,1-二甲基甲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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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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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96 |
国药准字H20103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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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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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2、成人:中度感染一日8g,分2次静脉滴注;严重感染一次3-4g,每4-6小时静脉滴注或注射。一日总剂量不超过24g。 3、婴幼儿和12岁以下儿童:剂量为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 4、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出生后第1周每12小时50mg/kg,静脉滴注;第2周起5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50mg/kg,静脉滴注;1周以上者每6小时50mg/kg。 |
用法 每天1次,餐前15分钟口服。用量 推荐剂量为10mg,根据病人的个体反应可增至每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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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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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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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除非采取了有效的避孕方·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不稳定型心绞痛·重度肝肾功能损害·心肌梗死一个月内·同时服用CYP3A4的强效抑制剂、环孢素或柚子汁(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患者(如果体内没有安装起搏器),在应用乐卡地平时应被密切观察。尽管血流动力学的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本品对心室功能的损害,但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小心。有证据提示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应用短效二氢毗啶类药物时可能会增加心血管风险。尽管乐卡地平是长效药物,但在这些患者中应用也应注意。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部分二氢吡啶类药物会导致心前区疼痛或者心绞痛,极少数先前存在心绞痛的患者,其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或严重程度会增加。还有心肌梗死的个例报道(见【不良反应】)。肝肾功能异常时的应用:轻到中度肝或肾功能异常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时应谨慎。尽管这类人群可能耐受常用的推荐剂量,但将日剂量增至20mg时则需要注意。由于肝功能受损时抗高血压效果可能会增强,因此需要考虑调整剂量。不推荐在肝功能重度损害或者重度肾功能不全(GFR<30ml/min)的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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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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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局部症状:局部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3、消化道症状:腹泻、稀便、恶心、呕吐等;假膜性肠炎罕见。 4、个别患者可出现胆汁淤积性黄疸。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和疲倦等。 6、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大剂量时,因脑脊液浓度增高,出现青霉素脑病,故此时应按肾功能进行剂量调整。 7、其他:念珠菌二重感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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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本品在少数患者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可导致出血,发生后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 5、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 6、本品不可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静滴。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有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8、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哌拉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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