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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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哌拉西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黄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50毫克,炔雌醇0.03毫克;白色片: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75毫克,炔雌醇0.04毫克;棕色偏: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25毫克,炔雌醇0.03毫克.辅料为:乳糖、玉米淀粉、聚维酮K80、硬脂酸镁、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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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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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96 |
国药准字H1094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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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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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2、成人:中度感染一日8g,分2次静脉滴注;严重感染一次3-4g,每4-6小时静脉滴注或注射。一日总剂量不超过24g。 3、婴幼儿和12岁以下儿童:剂量为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 4、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出生后第1周每12小时50mg/kg,静脉滴注;第2周起5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50mg/kg,静脉滴注;1周以上者每6小时50mg/kg。 |
口服,首次服药从月经的第3日开始,每晚1片,连续21日,先服黄色片6日,继服白色片5日,最后服棕色片10日。以后各服药周期均于停药第8日按上述顺序重复服用。不得漏服。若停药7天,连续两月闭经者,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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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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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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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敏感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所致的败血症、上尿路及复杂性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哌拉西林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亦可用于有粒细胞减少症免疫缺陷病人的感染。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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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局部症状:局部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3、消化道症状:腹泻、稀便、恶心、呕吐等;假膜性肠炎罕见。 4、个别患者可出现胆汁淤积性黄疸。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晕和疲倦等。 6、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大剂量时,因脑脊液浓度增高,出现青霉素脑病,故此时应按肾功能进行剂量调整。 7、其他:念珠菌二重感染、出血等。 |
该药品中所含左炔诺孕酮为口服强效孕激素,作用较炔诺酮强,并有雄激素、雌激素和抗雌激素的作用,既可抑制卵巢排卵,又可增加宫颈粘液稠度和抑制子宫内膜发育。另一成分炔雌醇亦能抑制促性腺激素分泌,从而抑制卵巢排卵,两药配伍既提高避孕效果,又减少了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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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对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灰黄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3、本品在少数患者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可导致出血,发生后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肾功能减退者应适当减量。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呈阳性,也可出现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胆红素增多。 5、有过敏史、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者皆应慎用。 6、本品不可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静滴。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有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8、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并予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可清除哌拉西林。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庭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 2.服用该药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该药品。 3.必须按规定方法服药,若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规定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听力或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腺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5.吸烟可使服用该药品的妇女发生心脏病和中风的危险性增加,尤其是35岁以上的(含35岁)妇女,故服药期间应戒烟。 6.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直到出现第一个月经周期后再怀孕。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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