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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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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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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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46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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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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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请使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或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同时应用。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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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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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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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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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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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发热感,口干、呕吐、恶心等。大多能自行消失或停药后能消失。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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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2、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 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4、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5、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且勿再储存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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