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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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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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科泰生物基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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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53046 |
国药准字H3202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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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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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请使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或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同时应用。 |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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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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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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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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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原因出血。对手术渗血、外科出血、呼吸道出血、五官出血、妇科出血、痔出血、泌尿道出血、癌出血、消化道出血、颅脑出血等均有较好疗效。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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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发热感,口干、呕吐、恶心等。大多能自行消失或停药后能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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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2、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 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4、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 5、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且勿再储存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9、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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