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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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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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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羟糖甘滴眼液
羟糖甘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2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苯扎溴铵(0.01%)。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0661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无相关资料。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相关资料。儿童用药:尚无相关资料。老年用药:尚无相关资料。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