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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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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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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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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