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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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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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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克洛己新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头孢克洛250mg,盐酸溴已新8mg(以溴已新计)。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0511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成人和10周岁以上儿童,一次一袋,一日3次,成人在感染严重时可加服1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有:消化道症状,包括出现腹泻、恶心、头晕、腹痛和呕吐。在长期使用头孢类药物时,可能会导致不敏感菌的大量繁殖,出现腹泻、伪膜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症状。个别情况下会出现暂时性肝脏不适,或胆汁郁积性黄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适用于治疗因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伴有粘稠痰液不易咳出的患者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与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