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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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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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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左乙拉西坦片
左乙拉西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UCB Pharma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注册证号H201602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 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 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 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两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两次。剂量变化应以每两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两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