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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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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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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盐酸萘甲唑啉滴眼液
盐酸萘甲唑啉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萘甲唑林0.12毫克,辅料为聚山梨酯80、硼砂、硼酸、薄荷脑、樟脑、苯扎氯胺、薄荷油、依地酸二钠、三氯叔丁醇。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201134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偶有眼部疼痛、流泪等轻度刺激作用。 2.连续长期使用易引起反跳性充血。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萘甲唑林为拟肾上腺素药,有收缩血管作用,可缓解因过敏及炎症引起的眼充血。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仅供滴眼,切忌口服。 (3)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