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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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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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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妇炎清洗剂
妇炎清洗剂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蛇床子、白鲜皮、黄柏、荆芥、防风、苦参、龙胆、聚山梨酯80、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200262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白带量多,外阴炎,阴道炎见以上症候者。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外用,一次10毫升,加温水约100毫升,浸洗患处或以冲洗器冲洗阴道。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外阴瘙痒,白带量多,外阴炎,阴道炎见以上症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