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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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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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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国公酒
国公酒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当归、羌活、怀牛膝(去头)、防风、独活、五加皮、天南星(矾水炙)、木瓜、白芍、红花等32味。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410223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经络不和、风寒湿痹引起:手足麻木,腰腿酸痛,下肢痿软,行步无力。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经络不和、风寒湿痹引起:手足麻木,腰腿酸痛,下肢痿软,行步无力。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含乙醇(酒精)55%~6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