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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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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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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H320211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