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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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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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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清咽滴丸
清咽滴丸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薄荷脑、青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109300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含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