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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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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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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和胃疗疳颗粒
和胃疗疳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青皮(醋炙)、柴胡(醋炙)、白芍(酒炙)、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莲子、芡实、山楂(焦)、麦芽、使君子仁、槟榔(炒)、乌梅(肉)、北沙参、麦冬、胡黄莲(炒)。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200261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1/2袋(2.5克),四至五岁一次2/3袋(3.3克)。五岁以上一次1袋(5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性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