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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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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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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熊胆粉
熊胆粉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本品成分为黑熊胆汁经干燥而成的粉末。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天佑熊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199910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 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