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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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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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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外伤如意膏
外伤如意膏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紫草、地榆、栀子、大黄、黄芩、黄柏、冰片,基质为单硬脂酸甘油脂、三乙醇胺、聚山梨酯80、液状石蜡、十八醇、羊毛脂、硬脂酸,丙二醇,羟苯乙酯,山梨酸钾等。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440229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跌打撞伤,筋伤积瘀,轻度水火烫伤。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外用,涂敷患部,一日1次,或制成软膏纱布外敷,一至三日换药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跌打撞伤,筋伤积瘀,轻度水火烫伤。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 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