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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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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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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治伤软膏
治伤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毛冬青、楤木、矩形叶鼠刺根、朱砂根、三叶赤楠根、地龙、黄毛耳草、马尾松根、蛇葡萄根、花榈木根、苦参、金灯藤、骨碎补、水杨梅根、穿破石。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优胜美特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200275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局部肿痛。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或隔日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局部肿痛。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闭洗手,切勿接触眼睛、腔等黏膜处。皮肤有破损不得使用。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涂布部位如有局部烧灼感、局部刺激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清除,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粗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