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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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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香甲酚皂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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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香甲酚皂溶液
加香甲酚皂溶液
小儿清咽颗粒
小儿清咽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甲酚的肥皂溶液,主要成份为甲酚。

板蓝根、青黛、连翘 满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39

国药准字Z130207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oC。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袋,五岁以上每次服1.5~2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手、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因此正逐渐被其他消毒剂取代。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