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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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免疫球蛋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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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阳嘉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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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3007 |
国药准字H10983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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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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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只限于肌内注射,不得用于静脉输注。 2、用量: (1)预防麻疹:为预防发病或减轻症状,可在与麻疹惠者接触7日内按每kg体重注射:0.05-0.15ml,5岁以下儿童注射1.5-3.0ml,6岁以上儿童最大注射量不超过6.0ml。一次注射预防效果通常为2-4周。 (2)预防传染性肝炎:按每kg体重注射0.05-0.1m或成人每次注射3.0ml,儿童每次注射1.5-3.0ml,一次注射预防效果通常为一个月左右。 |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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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2、有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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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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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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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会出现注射部位红肿、疼痛反应,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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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出现混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玻瓶有裂纹、过期失效、均不可使用。 2、开瓶后应一次注射完毕,不得分次使用。 3、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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