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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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由健康猪的肝脏提取制得的核糖核酸Ⅰ的无菌冻干品。每瓶含核糖核酸Ⅰ6mg。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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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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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372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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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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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核糖核酸Ⅰ: 1、肌内注射:以2ml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一次6mg,隔日1次。 2、静脉注射:以20-4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一次30mg,一日1次或一次50mg,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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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肾病、胰腺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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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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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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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发热等反应。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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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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