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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糖核酸Ⅰ

核糖核酸Ⅰ

处方药 非医保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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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糖核酸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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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核糖核酸Ⅰ
核糖核酸Ⅰ
尼美舒利胶囊
尼美舒利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是由健康猪的肝脏提取制得的核糖核酸Ⅰ的无菌冻干品。每瓶含核糖核酸Ⅰ6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生产企业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372

国药准字H199911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核糖核酸Ⅰ: 1、肌内注射:以2ml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一次6mg,隔日1次。 2、静脉注射:以20-4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一次30mg,一日1次或一次50mg,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肾病、胰腺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发热等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