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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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钠。 |
每1ml含盐酸倍他洛尔2.8mg,相当于倍他洛尔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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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s.a. 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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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08 |
H201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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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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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一次0.25-0.5g(0.5-1袋),每天早晚各1次,或早晨服0.25g(0.5袋),晚上服0.5g(1袋)。 (2)镇痛:首次0.5g(1袋),以后一次0.25g(0.5袋),必要时每6-8小时1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 (3)痛风性关节炎:首次0.75g(1.5袋),以后一次0.25g(0.5袋),每8小时1次。 (4)痛经:首次0.5g(1袋),以后必要时0.25g(0.5袋),每6-8小时1次 2、儿童常用量:抗风湿,每日按照体重10mg/kg,分2次服。或遵医嘱。 |
每日2次,每次1-2滴点眼。如本药不足以控制眼内压时,可合用毛果芸香碱、肾上腺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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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者禁用。 |
偶可引起暂时性局部不适感、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异物感、畏光、流泪、发痒、干燥、红斑、发炎、分泌物增多、疼痛、视力敏锐度降低、过敏反应、水肿、角膜敏感性降低和瞳孔大小不一。罕见全身性不良反应有 :心动过缓、心脏传导阻滞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气管分泌物浓稠、气喘或呼吸衰竭 ;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失眠或嗜睡、眩晕、头痛、抑郁。其它反应有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脱毛和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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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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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运动系统(如关节、肌肉及肌腱)的镇痛消炎。亦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疼痛的对症治疗。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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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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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5、饮酒同时服用本品,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增多。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1)本品对胎儿的影响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可使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导致难产或产程延长。 (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浓度相当于血药浓度的1%,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7、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慎用。 9、药物过量:超量中毒时应予以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及抗酸药,给予对症及支持疗法,并合理使用利尿药。 |
糖尿病患者慎用本药,尤其是自发性低血糖患者,正在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的患者(特别是不稳定性糖尿病患者),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使低血糖征兆不明显。β-受体阻滞剂会掩盖甲亢的临床征兆(如心动过速),合并甲亢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不可立即停用治疗甲亢的药物,以免引起甲状腺危象。β-受体阻滞剂会加重肌无力的症状,如复视,上眼睑下垂和全身无力。在患者施行全身麻醉前,应逐渐停用β-受体阻滞剂。肺功能不良之青光眼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小心。因倍他洛尔不具缩瞳作用,故在控制因闭角型青光眼引起的高眼压时需与缩瞳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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