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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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甘草(炙)、当归(炒)、熟地黄、白芍、陈皮、远志、肉桂、黄芪(制)、五味子(制)、大枣、生姜。 |
盐酸曲美他嗪。 化学名:1-(2,3,4-三甲氧基苯甲基)哌嗪二盐酸盐 分子式:C14H22N2O3·2HCl 分子量:3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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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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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025 |
国药准字H20066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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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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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g,一日2次。 |
口服,每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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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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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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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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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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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及其制剂。 6、身体壮实不虚者总服。 7、本品含肉桂等温热药,实热者忌服。 8、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
曲美他嗪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曲美他嗪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 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 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 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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