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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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甘草(炙)、当归(炒)、熟地黄、白芍、陈皮、远志、肉桂、黄芪(制)、五味子(制)、大枣、生姜。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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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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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025 |
国药准字H2003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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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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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g,一日2次。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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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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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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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气血两亏,神倦乏力,食减便溏。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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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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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及其制剂。 6、身体壮实不虚者总服。 7、本品含肉桂等温热药,实热者忌服。 8、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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