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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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曲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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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科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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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0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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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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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直肠给药。成人一次0.1g(一粒),一日二次,或遵医嘱,日剂量不超过0.4g(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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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禁用于对盐酸曲马多高度敏感者以及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它精神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 2本品慎用于阿片类依赖者、病因不明的意识紊乱、呼吸中枢和呼吸功能紊乱、出现颅压增高而无人工呼吸设备的情况及一岁以下婴幼儿; 3孕期,必须限制盐酸曲马多的用量(只能单次给药)。怀孕期间长期应用,因其可导致对药物的习惯性,新生儿出生后会出现戒断症状。如果在出生前或出生时立即服用盐酸曲马多,不会影响子宫的收缩功能,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呼吸频率的变化,但不具有临床相关性。如在哺乳期使用,乳汁中盐酸曲马多的量为母体血液含量的0.1%,单次给药不需终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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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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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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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过量的典型症状:意识紊乱、昏迷、惊劂、低血压、心动过速、瞳孔扩大或缩小、呼吸抑制甚至呼吸骤停。解救措施:上述症状可以通过使用阿片受体拮抗剂(如:纳洛酮)得以消除,因其作用时间较盐酸曲马多短,应注意小量多次给药。另外,可进一步采取措施,如: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发生惊厥时,可考虑给苯二氮类药。同时要注意采取防止热量散失的措施。如出现曲马多中毒反应,可考虑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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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所需,并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2.即使按照指导的用法使用,本品也会有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能力; 3.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或与中枢神经镇静剂合用,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4.肝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因其半衰期延长,用药间隔要适当延长; 5.心脏疾患酌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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