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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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氨酪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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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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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6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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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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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静脉滴注。1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加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滴注。2 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2~3小时内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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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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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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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遗症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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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本品在体内与血氨结合生成尿素排出体外,有降低血氨及促进大脑新陈代谢的作用。本品可能为一种中枢介质,能增强葡萄糖磷酸酯化酶的活性,利于脑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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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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