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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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天南星(制)、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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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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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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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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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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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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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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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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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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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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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2、对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相关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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