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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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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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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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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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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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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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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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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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性疾病、过敏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睑炎、泪囊炎、术后炎症、外伤性眼炎、异物性眼炎、辐射性眼炎、药物性眼炎、暴露性角膜炎、细菌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真菌性角膜炎、过敏性角膜炎、角膜损伤、角膜异物、角膜手术后、白内障手术后、青光眼手术后、屈光手术后、视网膜手术后、激光手术后、人工晶体植入术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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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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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品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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