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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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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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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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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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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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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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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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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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手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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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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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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