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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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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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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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4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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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及外伤后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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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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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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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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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及外伤后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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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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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2、长期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4、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6、心功能异常患者。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9、高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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