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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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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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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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999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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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关节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痛、癌性痛、慢性关节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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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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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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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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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关节炎、疼痛、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痛、癌性痛、慢性关节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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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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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就必须根据肾小球的滤过率,来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如果在用了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出现视力下降的症状,为了证实视力是否受到影响,最好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不推荐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推荐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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