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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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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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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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999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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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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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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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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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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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痛经、牙痛、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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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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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应慎用双氯芬酸。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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