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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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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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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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9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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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产后出血,胎膜早破,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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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1、流产 起始剂量为250μg,用结核菌注射器做深部肌肉注射。此后根据子宫反应,间隔1.5至3.5小时再次注射250μg。 开始时可使用选择性的测试剂量100μg。多次间隔注射250μg剂量后子宫收缩力仍不足时,剂量可增至500μg。 使用本品总剂量不得超过12mg,且不建议连续使用超过两天。 2、产后子宫出血 起始剂量为250μg,做深部肌肉注射。73%的患者对单次注射即有反应。如果需要, 个别患者间隔15到90分钟多次注射,也可得到良好的疗效。注射次数和间隔时间,应由专职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总剂量不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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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无菌溶液过敏的患者。2.急性盆腔炎的患者。3.有活动性心肺肾肝疾病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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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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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药理毒理】。儿童用药:目前暂无儿童病人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资料。老人用药:目前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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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产后出血,胎膜早破,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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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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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概论动物试验显示,在持续数周高剂量使用后,前列腺素E和F系列可导致骨质增生。此类作用亦可在长期使用PGEl后产下的新生儿身上出现。至今仍无证据显示,短期使用欣母沛本品会引起类似的骨质增生现象。有哮喘、低血压、高血压、心血管病、肝肾病变、贫血、黄疸、糖尿病或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欣母沛与其它缩宫剂一样,本品应慎用于疤痕子宫。流产如同自然流产会有不完全流产—样,大约有20%的患者在使用欣母沛时可造成不完全流产。尽管宫颈损伤的发生率极低,流产后仍需及时仔细检查宫颈的情况。使用本品后可引起短暂的体温升高,其原因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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