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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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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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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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102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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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动脉粥样硬化,高脂血症,偏头痛,头痛,动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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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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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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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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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烟酸可从乳汁中分泌,有可能造成乳儿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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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动脉粥样硬化,高脂血症,偏头痛,头痛,动脉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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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无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不良反应。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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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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