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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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尼扎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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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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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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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胃溃疡,食管反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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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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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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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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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妇女口服本品后,药物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临床前研究表明本品抑制小鼠发育,因此孕妇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确定。建议儿童不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与其他年龄组相同。单独年龄可能不是影响本品处置的重要因素。有肾功能的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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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胃溃疡,食管反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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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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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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