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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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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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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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19 |
国药准字H109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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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低症,小儿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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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一次0.5μg,一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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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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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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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低症,小儿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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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本品经肝脏迅速转化为1α,25-二羟基维生素VtD3后,在体内起调节钙,磷平衡作用,增加钙,磷的肠道吸收,促进骨骼矿化,降低血浆中甲状旁腺素水平,减少骨钙消除,解除骨骼,肌肉的疼痛,改善绝经,衰老和使用糖皮质类固醇引起的骨质疏松有关的肠道钙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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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服用的同时,根据医嘱,酌情补充钙剂。 2服药期间,应在医生指导下,严密监测血钙、尿钙水平,调整剂量,发生高钙血症时,立即停药。血钙值恢复到正常范围后,可重新减量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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